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新《条例》)闪耀着现代法治精神、法治理念的诸多亮点,主要有三点。 一、依宪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法治的第一要义是依宪治国,依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。新《条例》的第一亮点即在于此,除在第一条中继续坚持“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”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外,还在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落实宪法第36条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: 其一,新《条例》在总则第6条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“为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”的职责,要求政府以积极的服务行为促进立法目的的实现,而不是仅要求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