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门户新闻 >> “全能神”敛财不择手段
“全能神”敛财不择手段
时间:2018-05-29   作者:adm 【转载】      阅读

(全能神敛财的重要单据)

说到“全能神”敛财,就不能不提“全能神”的“规章制度”,《神选民必须遵守的“十条行政”》规定:“神家的钱财、物质,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,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,任何人不得享用。”查获的“两湖牧区”某区的一份资料记载:2013年某日,某区带领李某向牧区汇报“各小区还未收上来的大概有30万”,其附上的“祭物”库存显示,存黄金34根5100克,其他区也有类似管理报表。

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是邪教组织的特性之一,成为“全能神”信徒后,向组织交纳“祭物”是必须的,信徒缴纳、捐献的有现金、首饰以及一些贵重物品。为让信徒对组织忠诚,“全能神”甚至提出“有的人临终时没将自己的所有完全地奉献给神,就是信神最大的失败”。

“忠诚”几乎是“全能神”信徒不二的选择。据不完全统计,2013年,仅重庆方向“全能神”信徒交到南充的近百种的“奉献款”就达500多万元,广安一个小区的信徒一年交到南充的“奉献款”就是100多万元(《起底“全能神”川北牧区 骨干配异性秘书(图)》);2014年10月10日至30日,被告人谭美英、王桂梅、刘娟(在逃)、杜秀平、王玲丽、王丽、张月芹、郑琳(在逃)、汤海燕等通过现金存入、转账、网银、相互掩护等方式收取并转移“奉献款”,涉案资金2676万元,其中1433万元被即墨市公安局冻结,1243万元被转移海外(《“全能神”在青岛的地下组织被捣毁 判刑14人》)。

人们难免思考一个问题,靠“忠诚”敛财能满足“全能神”高层人员的挥霍吗?当然不能,“全能神”的钱还会靠编造“灾难”谣言、鼓吹“治病”救人、推销“平安”得救、伪装“慈善”面目等方式获取。



最新评论
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
seo seo